1 、2011年1月15日,罗军民律师代理的浙江嘉善一死一伤重大交通事故案宣判,嘉善法院采纳罗律师关于死者农业户籍城镇标准赔偿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人陆某城镇标准赔偿刘某家属死亡赔偿金等 72.6 万 , 为刘某家属多赢得 29 万余元的赔偿。
2 、2010年9月3日,罗军民律师代理的山东农业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武某交通事故死亡一案在浦东法院审结,在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经罗律师的帮助,武某家属获得城镇标准的交通事故、工伤死亡双份赔偿,总计获赔1127900元 , 为武某家属多赢得赔偿金额43.4 万元。
3 、2010年8 月, 罗军民律师代理田某不服浦东交警支队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案,根据罗律师的意见,市交警总队责令浦东交警重新认定,推翻了对田某原不利的责任认定。
4 、2010 年 7月 23 日,罗军民律师接受印度尼西亚籍UMAR HASAN 先生委托,代理其子RACHMAT UMAR HASAN 在韩国海域海难索赔案,经过罗律师的周旋努力,最终以 8 万美金调解结案。
5 、2010年 3 月 至12月 , 罗军民律师代理肇事方崔某交通事故被诉一案,罗律师认为公路管理署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存在疏于管理的过错并追加其为共同被告,奉贤法院最终采纳罗律师意见,判决公路管理署承担10%的赔偿责任,减轻了肇事方崔某的责任,崔某少赔近10 万元。
6、2010年 4 月 12 日 , 罗军民律师代理的上海青浦籍农民王某交通事故死亡索赔案在松江法院审结,法院判决肇事方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王某家属死亡赔偿金57.6 万 , 为王某家属多赢得 33 万元的赔偿。
7、2010年6 月, 罗军民律师代理的75周岁老教授卢某诉松江区某街道办事处交通事故一案,经罗律师与被告方多次沟通,最终以一次性赔偿68万元调解结案,超过法定赔偿标准15万。
8、2010年 3 月至11月 , 罗军民律师接受被告热风鞋业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原告刘某人身损害被诉一案,经徐汇法院一审、市一中院二审,法院认为被告热风鞋业已尽安全保障义务,两次均判决原告刘某败诉。
9、2009 年 12 月 26 日,王女士诉某超市因乘座免费班车受伤损害索赔案在浦东法院审理,法院采信罗军民律师意见:认为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一审判决某超市赔偿王女士 86223 元。
10、2009 年 12 月 11 日,罗军民律师代理的金山区胡某诉周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在金山法院审结,在罗律师的帮助下,胡某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一审仍获赔 112978 元。
11、2009 年 10 月 22 日,罗军民律师代理的高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索赔争议一案在卢湾区法院审结,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保险金计人民币 184665 元。
12、2009 年 10 月 14 日,罗军民律师代理的重庆籍粟某等3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在闵行区法院审结,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粟某等3 人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 897176 元。
13、2009 年 9 月,罗军民律师代理的江苏籍孙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在嘉定法院审结,本案死者孙某家属告了肇事者又告雇主,车祸身亡获双份赔偿,一审获赔 668570 元。
14、2009 年8 月,罗军民律师代理的沈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一案获得杨浦法院缓刑判决。